《通知》明確,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制定《各?。▍^、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每年對各?。▍^、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開展評價。各省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每年對各地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開展評價,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評價指標;在此基礎上,對本?。▍^、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自評。各地市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每年對各縣(市、區)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開展評價,經省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同意后,可適當調整評價指標。
《通知》強調,各省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每年對轄區內的公立醫院進行評價,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績效評價、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有機結合,充分考慮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不搞重復評價。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將評價結果通報各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加大對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力度,強化對工作滯后地方的督促指導。
據了解,《各?。▍^、市)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試行)》共計有8項一級指標、27項二級指標。比如,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為一級指標,下設三級公立醫院門診人次數與出院人次數比、縣域內住院量占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的比例等6項二級指標。